培养目标:
本专业主要培养建设我国和谐社会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,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,掌握我国社会工作的相关法律、法规,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调查技能;能够在社会福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慈善、残障康复、优抚安置、卫生服务、青少年服务、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。
一、 招生对象: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士以及残疾人及其家属、子女。
二、 特殊优惠:对残疾人本人及家属、子女来报名学习,凭有效证明,残联可以补助学费50%,宁波电大补助学费20%。我校老学员一律会员价
三、 学习形式:业余学习,面授辅导与上网学习相结合,在校与在家学习相结合。
四、 学习年限:学籍8年内有效,最低学习年限为二年半,如果能经常性参加学习点规定的面授辅导课,考试合格率在90%以上,补考合格率98%以上。
五、 颁证:实行学分制。符合毕业要求的,由中央电大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文凭,并由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,电大文凭,国际认可。
六、 收费标准:学费为每学分72元(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),注册费为60元一生,代管费为300左右一年,实行多退少补。
七、 报名方法:即日开始报名,报名时上交、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复印件各一份,残疾人本人及家属、子女应上交相关证书复印件。
八、 上课地点:江东姚隘路128号(宁波三中内)
报名电话:87718259、8770488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