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劳动合同法实务研修班
开课地区:广东省深圳市 培训费用:780元 开课时间:2007年11月28日
举办单位:希格玛管理培训网 WWW.XGMPX.COM
深圳电话: 0755-82121728 82123058 深圳传真:0755-82121869
上海电话:021-51028491 上海传真:021-51028491转分机2
北京电话:010-51669582 北京传真:010-51669582转分机2
E- mail: px@xgmpx.com
培训费用:780元/人(包括资料费、午餐、茶点等)
学员对象 :
用人单位总经理、高级管理人员;部门经理;人力资源部总监、经理;法律部门负责人!
课程背景:
《劳动合同法》颁布后,各界热议。没有几部法律能这样牵动国人的心。
说法纷纭,企业界似乎悲观者众:《劳动合同法》是完全坐在劳动者一边;人力资本增加,中国企业的竞争力要下降了;日本的长期雇佣制都在改变,中国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范围却在扩大;针对员工的违约金只能有两种;外资要撤退了等等不一而足。
于是,《劳动合同法》颁布不久,有的企业为了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约束,在“钻研”了《劳动合同法》后,便有“突击炒人”的新闻。2008年1月1日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前后,又有类似多少的新闻会上演还有多少类似的“应对”之策陆续有来
“应对”不应当是这样!
“突击炒人”这样的应对措施解决不了,也平衡不了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,隐患潜伏、风险将至。
只有平衡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劳动制度设计与安排,才是长效、稳定的应对之策!
课程大纲:
第一章 招聘、录用制度检讨
一、招聘广告、入职通知书潜藏的法律风险:
二、录用应届大学生的注意事项;
三、体检的制度安排、职业病法律风险的防范;
四、入职调查与员工欺诈——告知的法律意义
五、录用手续、入职登记表法律设计
六、聘用尚未与其它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法律责任
七、劳动合同订立与生效的法律区别——劳动合同生效了吗
第二章 试用期
一、如何约定试用期工资
二、试用期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
三、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;
第三章 事实劳动关系
一、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
二、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劳动关系管理系统
第四章 商业秘密/竞业限制、培训——两种违约金
一、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条件;
1、公司的商业秘密类型;
2、常见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;
3、密级的划分;
4、内部业务运行过程中的保密
A、商业秘密管理办法;
B、与员工的保密协议;
C、与员工的竞业限制合同;
5、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商业秘密;
6、商业秘密泄露后的应对措施。
二、培训协议的法律设计
第五章 劳动合同期限的要点把握
一、固定期限合同
二、无固定期限合同—终身雇佣制
三、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
第六章 善用王者条款—规章制度:公司与员工之间的“法律”
一、新法施行后现行有效的规章有效性问题
二、法律条文的规定方式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借鉴意义
三、如何使企业的规章制度被仲裁及法院认可
四、民主程序、民主方式的设
五、工会与职代会/职工代表大会——一个也不能少!
六、规章制度公示、知晓、签收
七、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条款的冲突、衔接
八、如何在规章中规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事项——诸如“大错不犯,小错不断”
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——不仅仅是补偿金!
一、协商一致解除
二、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
三、
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红岗北路金龙大厦5楼
邮 编:518026
联 系 人:刘先生
联系电话:0755-82121728
联系传真:0755-82121869
电子邮箱:xgmpx@126.com
主页网址:www.xgmpx.com